优先股与普通股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对两者区别的详细阐述:
1、股息分配顺序
优先股:在公司分配利润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股息,这是因为优先股具有股息分配的优先权。
普通股:普通股股东在优先股股东取得股息后,再根据公司剩余的利润进行股息分配。

2、表决权
优先股:一般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和决策权,即没有表决权或表决权受到限制。
普通股:普通股股东通常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和决策权,可以参与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董事选举等事项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3、收益稳定性
优先股:优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需要按照约定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普通股:普通股的收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盈利多则分红多,盈利少或者亏损则分红少甚至可能没有分红。
应付优先股股利是否属于金融负债”这一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应付优先股股利本身并不构成企业的金融负债,具体分析如下:
1、应付优先股股利是基于企业与优先股股东之间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一种义务,但它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通过金融工具筹集的资金,需要在未来以某种方式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而应付优先股股利只是企业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的股息,不需要偿还本金。
2、应付优先股股利在会计处理上通常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金融负债,流动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应付优先股股利虽然需要在一年内支付,但它的性质与传统的流动负债如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有所不同。
应付优先股股利和应付普通股股利在股息分配顺序、表决权以及收益稳定性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应付优先股股利并不构成企业的金融负债,而是企业基于与优先股股东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的一种股息支付义务。